治安警察局表示,日前3名人士虽已被通知需于指定地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期间3人均不可以离开住宅单位或酒店房间,但其中2人在警方日常抽查过程中发现离开指定隔离地点,另1人是警方接到应变协调中心通知后,前往有关指定酒店内调查时,该名人士承认曾离开酒店房间前往拿取食物及日用品等。
治安警指出,该3名人士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关于医学观察的规定,3宗案件已移交检察院跟进。
警方亦呼吁,接受家居观察人士必须配合特区政府的防疫工作,遵守相关法律及指引,不要心存侥幸,一经发现可判处最高6个月徒刑或60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