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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快讯(曾到过外国、香港、台湾的居民入境时需作医学观察)-


自25日零时起,所有入境前14天内到过香港、台湾的内地、香港、台湾及本澳居民,在入境后要接受14天指定地点的医学观察。

应变协调中心提到,今日在跨工区、莲花等陆路口岸,有澳门居民因新入境措施而被移送到指定地点作医学观察。协调中心呼吁,14天内曾到过外国、香港、台湾的人士回澳后尽量不要出境,否则再入境时要重新作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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