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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维持行政长官宣告氹仔“海洋世界”土地批给失效的决定


中级法院于2020年3月26日就一宗针对行政长官宣告批地失效的决定提起的司法上诉案作出裁判。

涉案的土地是一幅位于氹仔岛,邻近史伯泰海军将军马路,凯悦酒店(现名丽景湾酒店)前面的填海土地,面积134,891平方米,承批人为中华娱乐有限公司。土地租赁的有效期为25年,由批示公布起计至2022年3月11日届满。按照批给合同的规定,该土地用作兴建一个主题公园-“海洋世界”,利用的总期间为36个月,自批示公布起计至2000年3月11日届满。此外,合同尚规定承批人必须分别自批示公布起计24个月及25个月内完成基本的基建设施及于公开竞投建议书所载“施工进度表”的第一期工程。1997年11月28日,承批人以优化方案为由向土地工务运输司呈交“海洋世界”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获批准按照该方案修改批给合同,并延长土地的利用期间1年,至2001年3月11日。但由于承批人一直没有按批给合同的规定呈交“海洋世界”的建筑及施工计划,因此土地批给修改的程序并没有落实。直至2003年,承批人向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提交了一份新的概念性发展总规划,建议将批给用途更改为商业及住宅,并大幅增加批给土地的面积至近550,000平方米。就此申请,土地管理厅咨询了前港务局、城市规划厅及基础建设厅的意见,其中城市规划厅及基础建设厅均表示有关计划并未具备条件展开,而土地管理厅的分析程序亦一直没有完成。2018年12月12日,行政长官作出批示,以因可归责于承批人的原因不按合同订定的条件利用土地为由,宣告土地批给失效。

中级法院合议庭经审理后完全同意检察院就本案的问题作出的论证及意见。合议庭还指出,虽然有关土地的填土工程已大致完成,但其他的土地利用工程及基建工程则从未展开,直至利用期满后,承批人才以配合澳门的新经济策略及主题公园经营环境的转变为由,申请将批给用途更改为商业及住宅。由此可见,承批人不仅有违批出土地作兴建主题公园的原意,亦显示其完全无意欲按批给合同规定进行土地利用,发展主题公园。

综上所述,中级法院裁定上诉理由不成立,维持被诉行为。

参阅中级法院第149/2019号案的合议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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