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行车税”的《2020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征收期明日(3月31日)下午6时结束,至今仍有超过2.1万台车辆,当中包括1,300台营业车辆尚未缴纳相关税款;交通事务局再次提醒相关车主把握限期前缴纳税款,否则可被征收额外的利息及罚款;同时,营业车辆也须在上述限期前缴纳行车税,符合免税规定之相关车辆则待预算修改法案通过后退还税款,详情请留意日后公布。
未缴纳行车税的车主可于限期前登入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或 “交通资讯站”App办理缴费手续,然后到自助服务机列印税圈;亦可于14个自助服务机的设点,使用“澳门钱包(MPay)”直接缴费(交易金额上限1,000元)及即时列印税圈(详情可浏览https://www.dsi.gov.mo/kiosk_other_c.jsp)。
另外,车主还可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到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市政署市民服务中心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及部份分局、本澳8间银行130多间总行及分行缴纳行车税。车主在缴税前必须先缴清车辆之交通违例罚款,否则不能办理缴纳行车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