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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享4月1日起分批派发,水电费已陆续豁免或补贴

现金分享发放安排

因应疫情对本澳经济民生造成影响,特区政府逐步推行多项纾解民困措施,其中对“2020年度现金分享计划”作出特别安排。从4月1日起至6月19日,分批向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派发澳门元10,000元及澳门元6,000元。

为加强对居民及商户的支援,推出水电费豁免及补贴措施,以纾解在防疫抗疫期间的水电费用开支。有关措施已于3月份实施,居民及商户的水电费用开支,已陆续获得减免。

居民方面,免缴住宅用户3个月水电费。水费方面,豁免住宅用户本年3至4月发单月份所涉及的水费,以及5至6月发单月份所涉及的一半水费。电费方面,豁免住宅用户本年3至5月发单月份所涉及的电费。

至于中小企,推出“企业商号水电费补贴措施”,设定金额上限,为期3个月。水费方面,补贴非住宅用户本年5至6月发单月份所涉及的水费,以及7至8月发单月份所涉及的一半水费,补贴上限为每户每月澳门元3,000元。电费方面,补贴非住宅用户本年3至5月发单月份所涉及的电费,电费补贴上限则为每户每月澳门元10,000元。有关措施不适用于娱乐场、三星或以上酒店场所,以及政府部门的水电合约。

现金分享发放安排请参阅附图,居民若在上述应收取支票信件日期起计10个工作天后,仍未收到支票信件,可按开始接受重发支票申请日期,于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亲临以下地点的“现金分享计划柜位”查询及重发:

  • 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
  • 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三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市民亦可透过以下方式,查阅/查询现金分享的最新资讯:

  • 现金分享计划网页:www.planocp.gov.mo
  • 财政局微信官方帐号:DSFRAEM
  • 热线电话:2822-5000
  • 传真:282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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