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务局4月份续在多个地点的电单车泊车区增设式样12a的辅助标志,以引导电单车驾驶者遵守泊车方式,理顺泊车秩序,并翻新相关路面泊车标线,清晰有关指示,详情请参阅附表。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电单车驾驶者在停泊车辆时,须以垂直并列的方式停泊车辆,否则可被罚款300元。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提醒驾驶者为己为人,停泊车辆时应遵守泊车规则。
日期 |
安装12a辅助标志之地点 |
4月6日至13日 |
青洲街、鸭涌马路、台山新城市第一街 |
4月13日至20日 |
沙梨头海边街、(先刂)鸡街、渡船巷 |
4月20日至27日 |
城市日大马路、伦敦街、马德里街 |
4月27日至5月4日 |
沙梨头海边大马路、和乐坊一街、万安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