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消费卡”的登记期已于昨(8)日结束,整个登记期内共约有65万8千人完成登记。
持身份证正本,按时到预约地点领卡
特区政府呼吁,由于领卡人数众多,为避免市民轮侯时间过长,请市民持本人身份证正本,按照登记时所选定的时间到预约的服务点领卡。澳门金融管理局将在预约领卡日期的前一日向市民在系统中登记的手提电话号码发送短讯通知,市民亦可进入金管局网页(https://www.amcm.gov.mo/static/consumptionvoucher/terms_zh.html)查询已登记的领卡时间及地点。
可委托他人代领,未成年人须由父母或监护人代领
市民如未能亲身领卡,亦可委托他人代领,领卡时代领人须带同本人及登记人的身份证正本,以及登记人签署的代领授权书。而未成年人的电子消费卡则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代领,代领人须带同本人及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正本,以及代领人签署的亲属关系声明书。授权书及声明书可于消费补贴计划专页下载(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
第二期消费补贴详情将适时公布
为进一步透过促进消费振兴本澳经济,特区政府将推出第二期的消费补贴,补贴金额为每人5,000澳门元,有关第二期消费补贴的详情,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查询途径
市民如有疑问,可透过下列途径查询:
- 电话及WhatsApp (6326 1676)
- 电邮consumo@economia.gov.mo
- 微信服务号-经济局服务在线(DSE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