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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快讯(政府未有计划以公共利益为由豁免病人费用)-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确诊的非本澳居民均需要付费,而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况可申请全部或部份费用豁免:一是经济状况,二是公共利益。

协调中心解释,在法律中涉及公共利益而获豁免费用的考虑,主要是如果有传染病患者因经济原因而不去看病,可能会造成社区潜在风险。然而,在另一方面,如果政府行使此权力,则可能会造成很多人免费治疗。所以,针对本次疫情,目前卫生局未有计划以公共利益为由豁免病人的医疗费用,但病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局申请豁免,须按所提交的条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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