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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回答议员快讯(本澳房屋规划将分为五个阶梯)—


行政长官贺一诚回应议员提问时表示,现届政府对本澳房屋的中长远计划及结构总结,可分为五个阶梯,第一是社屋,第二是经屋,第三是还需社会讨论的夹心阶层房屋,第四是面向长者的公寓,第五是私楼。

贺一诚解说,第一阶梯是社屋,经过多届政府的努力,已解决及照顾到基层市民的需要,包括台山、黑沙环望厦、慕拉士电厂,以及新城A区的社屋落成的数量,可以做到恒常性申请,满足到以社屋为主的承诺。

他续说,第二阶是经屋,按上届政府所编排的新城A区28,000个单位已在开展工作中,即将批出打桩及基础工程的相关合同。伟龙马路公屋的设计亦开始了工作。另外,A区已开始进行详细规划的工作,做好功能分布的规划;目前己开始的经屋申请的3个项目区域,都是在功能区内,但相关道路网、公共管沟等还需要详细规划,这等规划工作已起步两个月多,会尽快做好规划,也不会因此减少原有的公屋数目。他续指,规划的同时,公屋设计工作也会同步进行,下一阶段新经屋法通过后,就可以开展公开申请的工作。

他强调,需要依法施政及做好规划,吸收过往经验,必须先做好详细规划,例如将周边道路合理化之后,才可兴建房屋。他强调,此阶段第一期的3,000个单位一定会完成,下一阶段则争取尽量兴建,不可只为建屋而建屋,避免再出现公屋群周边没有规划好的情况。

第三阶是夹心阶层房屋,重点是如何定义夹心阶层,只是年青人吗,这等问题需要交由社会讨论。夹心阶层的房屋是私楼,价格一定高于经屋。

此外,另一个考虑是面向长者的公寓,即第四阶,为照顾拥有唐楼单位的长者,所以规划推出一批有电梯的长者公寓,并非免费,而是要交租金,而长者本身拥有的私楼单位就租予他人。在P 地段已留有长者公寓的规划用地,估计有2000多个相关单位,希望能与置换房及暂住房同步落成。关于长者公寓,也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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