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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补贴计划刺激经济,惠及居民商户

领卡期开始后,领卡安排有序进行。

为扩大内需,提振经济,稳定就业,特区政府推出“消费补贴计划”,向每名合资格且已成功登记的澳门居民发放3,000元的消费补贴(电子消费卡),并计划于8月至12月发放每人5,000元的第二期消费补贴。

第一期电子消费卡约有65万8千名合资格居民登记,截至昨(25)日下午6时,超过41万2千名居民已领取消费卡,约占已登记人数的6成3。

消费卡惠及各行各业,经济局持续向商户宣传

除不得用于由法规订定的特定场所或用途之外,电子消费卡可在市面大部分场所用于购买货品及服务,预计零售、餐饮以及其他服务业等多个行业均能受惠。

此外,透过每天300元使用上限的规定,鼓励市民多次消费,让包括小型餐饮、零售商户在内的中小企都可更多受惠。

经济局持续向商户作实地宣传,了解商户对机具操作的熟悉情况,同时提醒商户消费卡的使用范围及需注意的事项。截至4月24日,经济局共作出逾516次实地宣传。

持续跟进商户装机进度,推动电子支付的普及

电子消费卡推动电子支付,让商户能够接收多种本澳以及内地的电子支付工具,便利市民以及旅客支付,为迎接疫症过后的商机做好准备。

经济局持续协助商户安装电子支付机具,协调本澳商会及社团举办多场对接会,为区内商户快速便捷地申请安装电子支付机具。自2月中至今,已新装机的场所超过3,000个。

领卡期限已延长,呼吁按时领卡及早消费

第一期电子消费卡的使用期为5月至7月,未使用的余额将退回库房。

特区政府再次呼吁已登记的居民,按时到预约的服务点领卡,以便于使用期开始后能马上使用。居民按时领卡及早消费,可促使消费补贴的资金在短时间内投入市场,达到刺激消费促进内需的目的。

此外,领取消费卡的期限已延长至7月17日,已登记的居民如未能于4月内领取,须于5月1日至7月17日期间的办公时间内(首个工作日为5月4日),前往以下任一地点领取电子消费卡:

(一)南湾罗保博士街1-3号国际银行大厦经济局7楼;

(二)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经济局服务专区;

(三)士多鸟拜斯大马路1号A东曦阁地下澳门金融管理局保险中介人服务中心;

(四)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查询途径

  1. 电话及WhatsApp (6326 1676)
  2. 电邮consumo@economia.gov.mo
  3. 微信服务号-经济局服务在线(DSE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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