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局因应市民在网上反映有超市销售的粟米油与同业的售价相差达50元,随即派员到相关的超市巡查。经瞭解,相关超市自5月2日起以价格129元出售有关品牌的粟米油,较之前的178元有所下调。
巡查期间,发现同款货品同时出现上述两个价格标示,经局方人员核实收银机的价格是129元;因此,即时要求价格标示必须一致,避免影响消费者权益。
特区政府高度关注市面物价变动,强调推行电子消费卡的初心是促经济、保就业,以及顾民生。业界需要履行本身的社会责任,不应趁机抬价。应该致力保持各项货品价格的稳定,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业界同时还需要听取社会的声音,否则会损害自己的商誉。
经济局及消费者委员会将持续进行巡查及价格监察工作,密切留意市场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及民生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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