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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查获逾九百违法车辆 欠贴税圈未纳牌占九成七

稽查人员记录欠贴行车税圈车辆

2020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征收期已于4月1日结束,全澳逾24万部须缴纳行车税之车辆中,仍有13,500多部车辆未缴纳,约占5.6%,相对于2019年的6.2%及2018年的8%轻微下降(详见附表一)。

因应未缴税车辆的情况,交通事务局于4月派出稽查人员在全澳各区进行稽查,共查获912部车辆涉及“欠缴车辆使用牌照税”(下简称:欠缴)、“没有张贴车辆使用牌照税标志”(下简称:欠贴),以及“强制注销车辆”(下简称:注销)三种违法情况。当中,以欠贴最为严重,共663宗,约占总体违法情况73%;其次为欠缴215宗,约占24%。以车辆类型划分,摩托车的违法情况最严重,共687宗,约占总体违法车辆的75%(详见附表二)。

欠贴欠缴同属违法勿轻视

交通事务局提醒车主,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逾期未缴纳行车税之车辆,除须额外征收欠税金额百分之三的款项及迟延利息外,还须科处相等于税款双倍的罚款。一旦查获车辆在公共街道行驶或停泊于公共地方,车辆可被扣押,除科处相等于税款三倍的罚款外,还须额外缴付移走车辆及按日计算的存放车辆费用。倘车辆逾期未缴纳行车税被移走,一般轻型汽车(1500c.c.)可被科处罚款及行政费用最少逾5千元,而轻型摩托车(50c.c.)的相关费用最少逾2千2百元。而已缴纳行车税而没有按规定张贴行车税标志,同属违法行为,可被科处相等于税款五分之一的罚款。

过去五年车辆缴纳行车税情况见附表一

按车辆类型及违法情况分类见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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