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暨普查局的资料显示:二零零三年度建筑业的生产总额(即从事建筑工程之总值与其他收益之和)为62.66亿元,增加值总额为11.91亿元,分别较二零零二年上升103.6%及45.3%。至於在职员工方面,共有7 897人(不包括只供应劳工之分判承建商及其所雇用的人员),较二零零二年上升24.3%。 若按建筑行业的细类统计,二零零三年的生产总额与二零零二年比较,录得升幅较大的是从事地盘开拓的场所,升幅为151.9%。 在765间总承建商(公司)中,虽然只有95间主要从事楼宇建造(整栋或部份)及土木工程,但其工程总值则达38.48亿元,占总承建商之建筑工程总值72.1%。而以从事完工工程为主之总承建商则有426间,其工程总值达7.34亿元,占总承建商之建筑工程总值13.7%。 此外,以总承建商(公司)身份施工之180项新建工程中,若以行业细类划分,以楼宇建造(整栋或部份)及土木工程最多,为125项,占总数69.4%。若以施工地点划分,以在仔区施工的工程数目最多,有39宗,占总数21.7%。 至於澳门建筑业之消耗总额,二零零三年为50.74亿元,其组合构成如下:付予连工包料分判承建商之分判工程费占56.5%,耗用物料及维修保养费用占35.4%,而馀下的8.1%则为楼宇租金、机器及设备租赁、建筑设计、测量及策划工程费用与其他由第三者提供之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