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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有效运作 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2004/2005年司法年度开幕典礼今(二十六)日下午在澳门文化中心举行。行政长官何厚铧致辞时强调,良好的法制环境,高效率、高素质的司法体制,不但是一个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而且也是居民权利、自由和财产获得到有力保障的重要手段。 何厚铧指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成立以来,社会秩序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在这过程中,特区法院和检察院不但独立地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而且更优先审理各类刑事案件,这对确保澳门社会治安的稳定,创造一个有序、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行政长官赞扬以终审法院院长和检察长为首的特区司法机关在过去四年多以来,严格按照「一国两制」的精神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不但确保了澳门特区司法体制的有效运作,司法效率和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司法独立原则得到维护和认同,而且各司法管理体制的有效建立和运行,为未来司法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他认为「无论过去和将来,良好的法制环境,高效率、高素质的司法体制,不但是一个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而且也是居民权利、自由和财产获得到有力保障的重要手段。」他期望「所有司法界以及法律界的工作者,以高度的责任感、无私的精神以及高尚的专业操守服务市民,克服困难,冲破障碍,不断完善司法运作机制,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至於推进中文在司法领域内使用的进程方面,何厚铧指出:「由於历史的原因,本澳中文法学的教育、研究工作起步较迟,司法官员、司法辅助人员以及法律界的人员结构亦未符合社会的发展需求。为了确保司法机关的正常有效运作,保持司法语言的严谨、准确,本澳的司法体制,在过去只能循序渐进地改变司法运作语言」,他呼吁包括学术界和法律界的各界人士,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全体司法官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在确保司法素质和效率的前提下,进一步主动地使用中文,以确保中文在司法机关内的使用情况得以改善和普及。 他重申:「特区政府将一如既往,全力支持司法机关的工作,秉承尊重司法、依法行政的理念,联同立法机关,不断完善法制,为司法机关履行职责提供良好的法制基础」。 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致辞时,总结了司法机关五年来的工作。他指出,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基本回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中文在司法机关内的使用有了一定的进步,建立起有效的法官和司法文员管理体制,创设有效、及时的的司法行政财政支援系统。 他认为:「一个体现公义、具素质和效率的司法运作体制,不但是市民合法权益获得有效保护的屏障,而且也是社会稳定、经济和文化平稳有序发展的基础,更是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元素。因此,在未来,如何切实解决司法运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们司法机关的素质与效率,回应广大市民和外来投资者对我们的期望,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他预期明年初开始启动的一系列司法改革和措施,将大大提高司法机关的运作效率与素质,有效解决现存的问题。 检察长何超明致辞时强调,「刑事诉讼的终极目标,既在於追诉犯罪,也在於保障人权。因此,过去的一年中,检察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十分注重在诉讼的每一阶段,包括立案、侦查、起诉、推动诉讼程序进行、促进刑罚执行等方面,均严格依法办事,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 他特别提到检察院过去一年的三项主要工作:主动听取法律意见和诉求,以便加快和稳妥处理检察院参与的民事和行政诉讼,以保障社会的稳定及和谐;推出了有助当事人尽快掌握案件最新进展的卡片制,以便当事人更好地明确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加快了案件处理的流程;加快落实在司法诉讼中使用中文。 至於检察院即将重点进行的工作主要包括:探索诉讼制度的优化和更新;用新的策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与时俱进地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加强管理,培养人材。 澳门律师公会主席华年达对上一司法年度作出总结,并对特区的司法状况作出评价。他认为,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裁判的质量以及高结案率,是一个享有威信和值得信赖的司法体系的保障,但初级法院则仍有不足之处。 2004/2005年司法年度开幕典礼的主礼嘉宾包括:行政长官何厚铧、立法会主席曹其真、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检察长何超明、推荐法官独立委员会主席刘焯华及律师公会主席华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