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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轻微民事案件法庭」


行政会今(二十一)日完成讨论「初级法院法庭的设立及转换」行政法规,在初级法院设立「轻微民事案件法庭」以回应社会诉求。 根据该行政法规设立的「轻微民事案件法庭」,进行诉讼时不需要缴交预付金。第一审法院的初级法院将转换为专用法院,现行初级法院的六个分庭,第一、第二、第三法庭转换为民事法庭;第四、第五、第六法庭转换为刑事法庭,至於刑事起诉法庭则维持不变。「轻微民事案件法庭」在明年一月四日设立,法庭的转换亦於同日进行。 另外,行政会并完成讨论了「注册核数师职业道德守则」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