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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局推出『网上查核证件真伪及查阅个人资料』服务


现时,若私人实体(如银行、公司、工厂等)需查核员工或客户的证件真伪时,可将证件副本送往身份证明局,要求查核。如需确定客户的婚姻状况等个人资料时,可由持证人签妥授权书,再将之送往身份证明局查核。 对事先经本局确认的机构,在紧急时,亦可透过传真方式,向身份证明局查核。 以上程序的完成均需要一定的时间。 今次推出的“网上查核证件真伪及查阅个人资料”服务,目的是提供给私人实体一个方便快捷的查核方法。使用该服务时,毋须将证件副本或授权书送往身份证明局,只需透过身份证明局特定的网站便可进行即时查核或查阅。 设备方面,除一台可供上网用的个人电脑外,只需安装一个附有数字键盘的读卡器即可。私人实体需预先向身份证明局登记,取得“用户名称”及“密码”,以登入该服务的网页(网址:webportal.dsi.gov.mo)。另外,在首次使用前,需先由本局人员作基本的设定。 对於已登记的私人实体,身份证明局将发出证明书,以便私人实体将之在当眼处展示。此外,身份证明局亦会在其网页内(网址:www.dsi.gov.mo)公布已登记的私人实体的名称,供公众知悉。 私人实体输入“用户名称”及“密码”,经确认后便可开始使用服务。在需查核证件真伪时,放入智能身份证,再由持证人以读卡器上的数字键盘自行输入“确认密码”。 在需确定客户的婚姻状况、父母姓名等个人资料时,由持证人输入“一般密码”,提供个人资料。持证人在输入“一般密码”前,应透过上述私人实体展示的证明书或身份证明局网页内的资讯,确定其已在身份证明局登记。个人资料直接由晶片读取并直接显示於网页上,整个过程不记录上述资料。密码是透过附在读卡器上的数字键盘直接输入至身份证内核对,不会经过电脑,因此密码不会被套取。提供该服务的网站已安装了网站数码证书供使用者识别,以保障网站不会被伪装。同时网站亦使用SSL传输加密机制,以保障网站与个人电脑之间传输的资料不会被第三者窃听取得。 查核时,私人实体可选择列印查核结果,供存档用。 所有的查核,均在身份证明局存有记录,包括查核日期、时间、用户代码、独一的参考编号、与身份证对应的晶片编号、查核类别。查核记录证明查核曾经作出,该记录是保密的。 在领取证件时附有密码信,载有“一般密码”及“确认密码”,市民可使用设置在身份证明局的自助服务机自行更改密码。如忘记之前的密码,可向身份证明局特设的服务台要求协助。 有意使用“网上查核证件真伪及查阅个人资料”服务的私人实体可书面向身份证明局申请,并附同已依法登记的证明文件的副本。 最后,有必要一提的是,根据第8/2002号法律《居民身份证制度》第十四条的规定,伪造或未经许可更改由身份证明局制备以读写居民身份证集成电路内资料的程式或程式介面;未经许可通过对身份证明局用於以电子方式确认居民身份证真伪及该证件持有人身份的认证系统进行密码分析,获取其保密内容;伪造或破坏身份证明局官方网站中用於以电子方式确认居民身份证真伪及该证件持有人身份的认证部份,又或干扰其运作;破坏身份证明局用於以电子方式确认居民身份证真伪及该证持有人身份的认证系统或干扰其运作;伪造或未经许可更改身份证明局用於以电子方式确认居民身份证真伪及该证持有人身份的认证系统等行为,均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