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三日第37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内刊登了第29/2004号行政命令。该行政命令核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一个码分多址(CDMA)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跨域流动电信服务牌照而进行公开招标的特定规章。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已於二零零零年开放流动电信服务市场,并已先后发出三个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牌照及一个虚拟流动网络经营者许可。现时三个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经营者及公用流动电信服务提供者均采用全球移动通讯系统(GSM)的制式。由於澳门在博彩、旅游和会展业方面的发展,以及各项大型体育和文化活动的开展,预计会有大量的非GSM制式手机用户到来本澳,故政府认为有需要及是适当时候引入另一较为普遍的CDMA制式,以满足该些用户於留澳期间在通讯服务上的需求。 特区政府是次将发出一个牌照,让经营者建立CDMA2000 1X的网络及提供跨域流动电信服务。上述的规章订定了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建议书的组成、递交方式及期限、评审建议书的标准等。欢迎有兴趣人仕参阅上述的行政命令,或浏览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网页:www.gdtti.gov.mo。有关网页并设有该招标规章的英文译本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