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抗疫援助基金计划中有关《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计划》的援助款项于2020年6月16日起发放,雇员及无聘用雇员的自由职业者,如曾以银行转帐方式收取本年度的现金分享款项,又或曾登记以银行转帐方式收取由财政局发放的给付金,援助款项将透过银行转帐的方式于6月16日存入其已登记之帐户内。
没有登记以银行转帐方式收取援助款项的受益人,以及有聘用雇员的自由职业者及所有商号经营者,其援助款项将以划线支票的方式于6月18日起,分批邮寄至其在身份证明局或财政局申报的通讯地址,预计约两星期完成,受益人需于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兑现上述支票,逾期作废。
以邮寄支票方式收取援助款项的受益人,如在支票发出的日期起计10个工作天仍未收到支票信件,或收到的支票内容有误等其他特殊情况,可先致电澳门基金会专线查询。若受益人需申请更正或补发支票,可于澳门基金会百亿抗疫援助基金计划专页下载申请表格,填妥后连同相关证明文件交回澳基会,申请被接纳及处理后,将有专人通知受益人到澳门基金会领取支票,申请更正或补发支票的最后期限为2020年9月30日。
《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计划》(第19 /2020号行政法规)于5月30日起生效。澳门基金会负责处理援助款项的支付及返还,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澳门基金会专线89880380或查阅澳门基金会百亿抗疫援助基金计划专页(https://www.fmac.org.mo/sp/10mil/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