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财政储备已把“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粤澳基金)2018-2019年度的投资收益合计约4亿元(人民币,下同)调拨回澳。
粤澳基金是粤澳双方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下,于2018年6月共同设立,主要投向广东省内与自贸区和大湾区建设相关、有利两地经济民生的优质基础设施项目,特区财政储备已分十期完成全部200亿出资。根据协议条款,财政储备2018年及2019年度在粤澳基金的投资,累计获得保证收益共约4亿。
今年5月,《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议定书正式生效,有关豁免适用于粤澳基金。因此,上述投资收益获豁免征收约4千万的税款,并已汇回澳门。
粤澳基金的设立不但丰富财政储备的多元投资,推动澳门的跨境人民币业务,亦使澳门可参与大湾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大局,有利澳门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同时,国家给予的税务优惠安排,减省了特区政府于粤澳基金投资的税务成本,提升了财政储备的实际回报。金管局将继续监督基金的投资情况,确保基金严格按照协议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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