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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局与教青局合办“教师法律培训计划”讲座

骆伟建向本澳中学老师讲解有关《宪法》、《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法》和国家象征的法律。

为进一步拓展校园法律推广的普及范围,加强教师对《宪法》、《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法》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法律知识的认识,法务局与教育暨青年局合办“教师法律培训计划"活动,组织本澳各中、小学校的教师参加讲座,让教师在深入了解有关法律知识后,更好地向在校青少年学生传播法律知识,加强国家观念和培养“爱国爱澳”情怀。

今年首场培训于6月20日下午在宋玉生广场中航大厦六楼法务局多功能室举行,共有六十名来自本澳三十所中学的老师参与。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由澳门大学法学院骆伟建教授主讲《宪法》与《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法》以及国家象征。骆教授结合法律及社会实况,深入浅出地讲解作为澳门特区宪制基础的《宪法》与《基本法》,彼此间的关联性以及中央与澳门特区之间的关系等,同时亦论述了《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重要性及其立法意义。此外,还向老师介绍了国旗、国徽、国歌的历史由来、精神内涵及相关法律规定。透过骆教授生动的讲解,教师们进一步领会了“一国两制”的深刻含义,更加充分认识到在澳门新一代中培养国家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第二部分内容由法务局人员负责讲解,主要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法律规定,尤其涉及毒品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校园欺凌、刑事归责年龄等方面的内容,旨在让教师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类型、性质及所须承担的刑责,从而引起学校及教师的高度重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以防患于未然。

培训活动结束后,参与的教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会将所学知识传授予在校的莘莘学子。下一场“教师法律培训计划”讲座将于6月27日举行,对象为本澳小学老师。上述讲座将继续于下半年各开办一场,欢迎有兴趣的老师密切留意教育暨青年局教师天地的培训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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