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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5/2003号法律《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承担债务》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5/2003号法律《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承担债务》草案,有关法案已送立法会审议。

现时,澳门面临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所带来的影响,中小企业面对的经营困境仍然不容忽视。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利息补贴计划”共收到4,037宗申请,涉及的银行贷款金额为澳门元53.54亿元。其中,有539宗同时提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或“中小企业专项信用保证计划”的申请,申请的信用保证金额为澳门元5.08亿元,约占“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利息补贴计划”申请的9.4%。由于有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冀以银行融资方式取得应急资金,导致信用保证申请个案急升,预期特区政府提供信用保证的额度将于数月内用罄。

基于上述的原因而评估未来的情况,特区政府提出修改第5/2003号法律,建议将“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提供的信用保证金额上限由澳门元九亿元增加十一亿元,调升至澳门元二十亿元;将“中小企业专项信用保证计划”提供的信用保证金额上限由澳门元一亿元增加一亿元,调升至澳门元二亿元。为此,特区政府承担债务的总额上限将由澳门元十亿元提高至二十二亿元。有关建议可确保“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及“中小企业专项信用保证计划”的延续性,协助中小企业渡过财政难关,加快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复元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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