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昨(8)日,已有超过61万4千名市民领取第一期电子消费卡,占已登记总人数的逾9成3。
特区政府呼吁已登记但仍未领取第一期消费卡的市民请尽快领卡,而已领卡的市民亦请及早使用。第一期消费卡的使用期至7月31日,逾期未使用的余额将退回库房。
已登记但未领取第一期消费卡的居民,须于7月17日或之前的办公时间内到以下4个指定政府服务点领卡:
(一)南湾罗保博士街1-3号国际银行大厦经济局7楼;
(二)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经济局服务专区;
(三)士多鸟拜斯大马路1号A东曦阁地下澳门金融管理局保险中介人服务中心;
(四)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