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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资办应邀了解第四阶段“天眼”设施

警察总局局长梁文昌联同治安警察局局长吴锦华邀请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杨崇蔚到 "天眼" 控制中心参观

为了落实科技强警的保安施政方针,推进安全城市建设,保安当局积极推动“全澳城市电子监察系统”(俗称的“天眼”)项目的建设,经与工务范畴有关部门以及承建公司的不懈努力,首三阶段共820支镜头已分别投入运作,有效辅助警方预防及打击犯罪。而第四阶段安装在“僻静及安全隐患地点”的800支镜头已于2020年4月27日完成建设,目前正全力落实系统的试运行和相关镜头的申报和审批程序,预计今年第三季内正式投入使用。

为有效落实镜头的申报工作,警察总局局长梁文昌联同治安警察局局长吴锦华邀请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杨崇蔚一行8人,于今(14)日上午前往治安警察局总部的“天眼”控制中心进行参观,并实地考察了部份第四阶段镜头的安装选点,以了解中心及系统的运行情况。

根据第2/2012号《公共地方录像监视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有关镜头正式运作前须遵循上述法律第11条及第12条的规定,就每一支镜头向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听取具约束力的意见,并需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警察总局会严格按照个资办给予的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对镜头进行调较和测试,确保“天眼”镜头在辅助警方侦查的同时,亦保障居民的私隐,达到切实发挥强化治安防控和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为澳门的长治久安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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