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首期消费卡向市场注入超过17亿 领卡期至7月17日结束

消费补贴统计数据图文包

为提振经济,扩大内需,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稳定就业市场,同时纾缓居民的经济压力,特区政府推出两期合共8,000元的电子消费卡。第一期消费卡自5月1日投入使用截至7月13日,总交易额约为17.4亿澳门元,占已发出消费卡总额九成以上,共产生了约1,942万笔交易,平均每笔交易额为90元。

受惠商户遍布不同行业,中小企占交易金额约六成三

数据反映,多个行业都能不同程度地受惠于消费卡,其中饮食业及零售业,分别占交易总额约两成四以及七成。在所有可使用电子消费卡的商户场所中,按交易金额计算,有约六成三的消费补贴流入中小企。当中,员工人数少于20人的场所,共获得约四成的消费卡交易额。

呼吁居民尽快领卡及使用第一期消费补贴

截至7月13日,已有18.3万名居民使用完第一期3,000元的额度。第一期消费卡的使用期至7月31日,特区政府呼吁已领卡的市民请及早使用,逾期未使用的余额将退回库房。

截至7月13日,已有617,031名居民领取第一期电子消费卡,占登记人数近九成四。特区政府呼吁已登记但仍未领取第一期消费卡的市民请尽快领卡。

已登记但未领取第一期消费卡的居民,须于7月17日或之前的办公时间内到以下4个指定政府服务点领卡:

(一)南湾罗保博士街1-3号国际银行大厦经济局7楼;

(二)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经济局服务专区;

(三)士多鸟拜斯大马路1号A东曦阁地下澳门金融管理局保险中介人服务中心;

(四)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妥善保管消费卡,遗失卡应尽快报失

特区政府正积极筹备第二期消费补贴计划,详细内容将适时作公布。第二期消费补贴计划将透过加值方式向已持卡的合资格居民发放,特区政府呼吁市民妥善保管好消费卡,如遗失消费卡请尽快向治安警察局报失。

如欲查询消费补贴计划资讯,可浏覧消费补贴计划专页(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或透过以下途径查询:

电话及WhatsApp (6326 1676)

电邮consumo@economia.gov.mo

微信服务号-经济局服务在线(DSEONLINE)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