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为社会保障制度今年第二季度供款月,社会保障基金提醒,临近月底预料服务点的人流将会增加,呼吁雇主尽早缴款及使用预约服务,已申请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应尽量采用电子化渠道缴款。
所有雇主须于7月31日(周五)或之前为其本地长工雇员缴纳供款,如有聘用外地雇员,则须同时缴纳外地雇员聘用费。使用电子申报服务且在指定期限内进行雇员任职情况申报的雇主,可使用9间指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澳门商业银行、大丰银行、大西洋银行、华侨永亨银行、澳门华人银行、澳门国际银行及汇业银行)的自动转帐、网上银行、自动柜员机或中银e道等电子渠道缴纳相关供款及外聘费,其他雇主如本地长工雇员当季任职情况无变动,亦可于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或9间指定银行柜枱缴纳有关供款。
而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可于7月31日(周五)或之前,凭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经贴有社保标签的自助服务机、上述9间指定银行柜台、自动转帐、网上银行、中银e道、市政署辖下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或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缴纳供款;又或于社保基金网站查阅电子凭单,以取得受益人编号及凭单编号,并透过银通网络自动柜员机缴款。
按法律规定,雇主倘逾期缴款,须支付迟延利息及罚款。至于任意性制度受益人,逾期缴纳供款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加上迟延利息进行缴纳,否则欠交的供款不得补交。为减省等候时间,社保基金呼吁雇主及居民事前可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或网站(https://booking.gov.mo)预约。
居民如欲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 www.fss.gov.mo 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