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020号行政法规《建筑废料管理制度》将于2021年1月17日正式生效,环境保护局今日(22日)举行介绍会,向建筑业界介绍法规的主要内容和进行交流。
环保局在制订法规过程中多次与业界交流和听取意见。为让业界更清晰有关分类、运送、倾卸、放置、处理等工作时应遵守的制度,以及相关申请手续和缴付方式等,环保局藉介绍会向业界作进一步讲解并听取意见,令实际操作时更趋完善。谭伟文局长、叶扩林副局长、环保基建管理中心洪进财代主任、环境监察处赵振华处长等出席介绍会。
有关申请倾卸许可、豁免许可、按月缴付等手续,可于办公时间内前往环保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2号至36号电力公司大楼一楼)或建筑废料堆填区办理。至于有关倾卸费的收费标准和金额,由稍后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行政长官批示订定。
环保局在法规生效前会持续进行普法宣传,有关《制度》详细内容可浏览相关专页(https://www.dspa.gov.mo/richtext_CWManagement.aspx?a_id=159427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