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评卷工作已於日前结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通知,考试成绩已於11月10日向社会公布。爲方便应试人员查询考试成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已委托有关媒体向应试人员提供成绩查询服务。应试人员可于11月10日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0086-1016899800)查询个人成绩。澳门考区的考试成绩,法务局会专人以电话通知应试人员前来领取成绩通知书。 如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向法务局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的考区、考点和考场,并附申请人准考证复印件。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的规定,核查成绩应在公告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的期限内,逾期则不予受理。核查后的成绩在书面通知应试人员后,不进行再次核查。 此外,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将由国家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商议确定后另行公布。如应试人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法务局9872333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