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传媒报道,马来西亚警方指被通缉的马来西亚公民刘某某身处澳门,现作出声明如下:
1. 于 2018年,司法警察局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澳门支局收到了马来西亚当局的请求,当时已明确回覆有关人士不在澳门。
2. 2018年至今,马来西亚警方并没有向本澳当局作出任何通报,亦没有提出任何请求。
3. 马来西亚警方单方面宣称刘某某身处澳门,与事实不符,也不符合国际警务合作的规则和惯例。
4. 必须强调,澳门警方一直依法依程序,并以务实坦诚的态度,在平等互惠及互相尊重的原则下与各国、各地区警方开展有效的警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