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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31)日首期消费卡最后使用,提醒商户遵守第二期使用规则

经济局稽查人员向超巿负责人介绍第二期消费卡使用规则

【新闻局】经济局和消委会巡查超巿

明(31)日为第一期3,000元的消费补贴的最后使用日,特区政府呼吁卡内尚有余额的居民请及时使用,逾期未用的余额将退回库房。

第二期电子消费卡将于8月1日开始使用,经济局及消费者委员会今(30)日向商户派发宣传单张,提醒商户必须严格遵守第二期消费卡的使用规则,并联合巡查多家超市,瞭解商品价格。

商户须遵守消费补贴使用规则,保持货品服务价格稳定

根据第25/2020号行政法规《第二期消费补贴计划》的规定,收取电子消费卡的商户不得以不法方式收取消费补贴,亦不得作出误导价格资讯或不合理抬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且须履行充分合作的义务。倘若商户违反有关使用规定,可被停止收取消费补贴。经济局提醒各商户必须遵守相关法规的规定并做好管理工作,亦不得把消费卡的手续费转嫁予消费者,如发现违规情况,特区政府将严肃处理。

特区政府再次强调,推出消费补贴计划旨在提振本澳经济,支持企业继续经营,稳定就业市场,同时纾解居民的经济压力,业界应保持货品或服务的供应及价格的稳定,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达致计划的初衷。特区政府亦鼓励商户响应消费卡提振内需的目标,推出折扣或优惠,促进消费同时也回馈居民,与居民共度时艰。

此外,经济局、消费者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日前召开工作会议,协调第二期消费补贴计划的监察工作安排,将会加强巡查及监察使用电子消费卡的情况。

市民货比三家做精明选择,记得索取及保存交易小票

消委会将进一步加强超市物价巡查工作,调查超市的货品已增加至十二类180款,并于8月起加密超市物价巡查工作的频率,每周至少两次在“澳门物价情报站”公布35间超市的货品价格,最新(29日)的超市物价巡查资料已上载至消委会“澳门物价情报站”,消费者可利用情报站内的各项格价功能,作出精明选择,货比三家。

消委会呼吁各商号要准确标价,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单据及消费卡的交易小票。消费者每次使用消费卡消费后都要索回及保存交易小票,并需即时核对交易金额及余额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尽快反映。

消委会“WhatsApp报料热线”及经济局消费补贴热线

消委会服务热线(电话号码:8988 9315)及 WhatsApp报料热线6298 0886,让居民反映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居民如对电子消费卡的使用存有疑问或发现不规则使用的情况,欢迎透过消费补贴热线6326 1676联络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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