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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批发及零售业调查结果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04年有营业的批发及零售业场所,包括店铺、街市摊档及固定街档,总数共10,468间,较2003年增加406间;在职员工数目为29,694人,上升10%。行业的总收益及总支出分别为196.76亿元及184.43亿元,较2003年上升17%及18%;而增加值总额及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分别为29.44亿元及2.77亿元,上升17%及20%。 2004年批发及零售业店铺共8,324间,较前一年增加461间,其中643间经营车辆及车用燃料销售业,批发业有2,848间,而零售业则有4,833间。在职员工数目为26,052人,较2003年增加12%。 批发及零售业店铺的营业额及其他收益共188.02亿元,较2003年增加18%。按行业分析,批发业店铺的收益达100.37亿元,占总数53.4%;零售业为66.65亿元,占35.4%。 另外,店铺的支出较2003年上升19%,达177.05亿元。在各项支出中,购货及佣金支出占145.77亿元,而经营费用及员工支出分别为18.61亿元及12.67亿元。 批发及零售业店铺的增加值总额达27.77亿元,较2003年上升17%;固定资产形成总额则上升20%,为2.77亿元。 另一方面,2004年有营业的街市摊档及固定街档共2,144间,较前一年减少55间;其中811间为街市摊档,1,333间为固定街档,在职员工数目合共3,642人,较2003年减少3%。街市摊档及固定街档的收益为8.75亿元,而支出为7.38亿元,较2003年微升2%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