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8月5日出版的第32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II组副刊中,刊登的第108/2020号保安司司长批示, “全澳城市电子监察系统” 第四阶段800支录像监视摄影机将于2020年8月6日凌晨零时起正式投入使用。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今(5日)和警察总局局长梁文昌、海关关长黄文忠及一众保安范畴的领导主管,到治安警察局总部大楼内的“全澳城市电子监察系统”(俗称“天眼”) 控制中心,观看及了解第四阶段“天眼”镜头的建设及运作的情况。
“天眼”项目是特区政府建设安全城市的重点工程,亦是贯彻落实“科技强警”的保安施政方针,首三阶段820支镜头已于2016年及2018年分阶段投入使用,目前运作情况良好,达到预期效果。截至2020年6月为止,警方透过“天眼”协助调查的案件共5082宗,包括杀人、贩毒、抢劫、盗窃、纵火、持禁用武器、伤人、对拾获物不正当据为己有、诈骗等。
未来,保安当局将持续对 “天眼”系统的整体规划、建设、管理及成效等各方面进行评估及调整,提升警方防罪灭罪的能力。另外,为回应目前社会发展最新形势的需求,保安当局亦将在原有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镜头的分布,增设 “天眼”系统第五、六阶段镜头,初步计划设于人流密集和新发展区域,如﹕学校、公共交通站点、商业设施周边及港珠澳大桥人工岛等地点,切实强化治安综合防控体系,为澳门的长治久安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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