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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自由职业者银行贷款利息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自由职业者银行贷款利息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为减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澳门自由职业者带来的财务压力,经立法会通过第6/2020号法律《修改〈2020年财政年度预算案〉》后,特区政府制定行政法规,向有需要的自由职业者提供银行贷款利息补贴。

在申请时已登记为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或持有交通事务局所发出的士驾驶员证且经核实从事的士客运业务的人士,可申请自由职业者贷款利息补贴,的士车主除外。

凡于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澳门银行批出贷款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利息补贴,可获利息补贴的贷款金额上限为澳门元10万元,该笔贷款不得用于购买不动产或金融投资产品。

提供利息补贴的年期,由贷款动用日或授信额度起始日起计最长两年,年补贴率上限为4个百分点,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受益人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

利息补贴申请期由法规生效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补贴款项将透过澳门基金会经贷与银行直接存入受益人的帐户。估计合资格自由职业者约15,000人,预算开支约为澳门元1.2亿元。

倘受益人不遵守合作义务、贷款用途不符合规定或自许可给予利息补贴之日起计满3个月仍未动用贷款或使用授信额度,又或出现延迟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逾6个月等情况,澳门金融管理局将取消利息补贴,受益人须返还不当收取的补贴款项,否则将进行强制征收。

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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