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基金于9月8日至11月9日接受第一届“文化产业奖励”申请,奖励设有创意设计范畴的“优秀文产企业奖”及文化展演范畴的“优秀文产项目奖”,由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选。获奖者将获发奖励金及奖状,以鼓励业界持续发展,打造澳门品牌。
创意设计范畴的“优秀文产企业奖”奖励具良好财政营运实力及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创意设计企业,而文化展演范畴的“优秀文产项目奖”奖励市场发展潜力较高,成功建立澳门品牌的文化展演项目。申请“优秀文产企业奖”的企业须属创意设计范畴,于2016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成立,并于2017-2019年期间持续营运。文化展演范畴“优秀文产项目奖”的申请对象包括企业、个人及社团,其需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以同一节目进行5场或以上的舞台演出,并公开售票。
奖励的评审工作由本澳及外地专业人士组成的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优秀文产企业奖”的评审标准,包括企业的成长、创新性、企业的影响力;“优秀文产项目奖”的评审标准包括原创性及文化内涵、经济效益、对产业推动作用及社会效益、塑造品牌作用。
“优秀文产企业奖”的奖励名额最多10个,设有莲花金、银、铜奖各1名,奖金依次为50万元、30万元及20万元(澳门元,下同),优异奖设有名额7个,各获奖者可获10万元。“优秀文产项目奖”按企业、个人、社团作分组奖励,每组分别设有荷花金、银、铜奖各1名,奖金依次为50万元、30万元及20万元,各组设有优异奖名额7个,可获得10万元奖励金。每组的奖励名额最多10个。
有意申请者可透过文化产业基金网页(www.fic.gov.mo)阅览详细资料及下载申请表格,如有疑问,欢迎致电2850 1000或电邮info@fic.gov.mo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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