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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表演范畴、文遗及文创类活动资助 即将接受申请


为整合现有资助资源,优化现时文化活动资助申请机制,文化局与澳门基金会协调分工。文化局将接受“2021年度“‘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音乐、戏剧、舞蹈、文遗、时装、设计、影视及动漫的活动/项目资助计划申请。资助申请系统将于9月23日开放予社团输入申请,并于9月23日至10月10日期间接收申请凭条正本。

为支援本澳社团开展以发展公益为宗旨的非牟利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协助其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积极培育具有专业能力之文化艺术管理人才,文化局将接受2021年度“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及“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申请。凡符合申请资格及已开立网上帐户之本澳非牟利社团,可于9月23日至10月9日透过文化局网上系统填报申请资料,并须于9月23日至25日、28日至30日及10月6日至10日上午9时半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晚上6时半亲临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递交申请凭条正本及其他所需补充文件;同时,文化局将于9月23日至25日、28日至30日上午9时半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晚上6时半于上述地点特设服务专区协助社团办理网上申请手续。而“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亦同时接受申请。

2021年度“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及“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资助指引将于9月10日上载至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欢迎查阅。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8399 6699。

文化活动资助申请日程表,如下:

内容

日期

时间

递交申请文件开立网上帐户

(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

即日起至9月25日

办公时间内

网上填报

开放日期:9月23日

09:00

关闭日期:10月9日

23:59

专人协助办理网上申请

服务专区

(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

9月23日至25日、

9月28日至30日

09:30-13:00、

14:30-18:30

亲临服务专区递交

申请凭条正本及补充文件

(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

9月23日至25日、

9月28日至30日

10月6日至10日

09:30-13:00、

14:30-18:30

亲临文化局补交文件

(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

10月12日至16日

办公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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