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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规划分区重视各区独特性 为编制详细规划订立框架

【图文包】规划分区示意图

《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草案正开展为期60日的公开咨询。当中提出了将澳门分为十八个规划分区,提供指导性方向,以助将来更好地落实编制详细规划。透过制定规划分区指引加强及保育各个地区的特色,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分区城市规划功能。须要强调的是,十八个规划分区的目的是订定未来详细规划的框架,属城市规划上的划分,并非代替目前的本澳堂区划分及传统对各区的称谓,也不会影响居民接受政府各项服务。

规划分区非代替目前堂区

参考邻近地区经验和原则,在行政层面上有行政分区,在规划层面上,亦有规划分区,行政分区和规划分区两者互相协调。澳门总体规划草案经综合考虑澳门各区特点(包括人口密度及结构、其分区布局特色及功能等)及统计分区的界线,将土地在规划层面上划分为十八个规划分区,未来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各项详细规划得涵盖一个或多于一个规划分区,详细订定和规范土地使用和利用的条件,并订定建造条件如楼宇最大许可高度等。

《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草案技术报告第七章,介绍了各规划分区的面积、特色和功能定位,并详细列明各区的城市设计指引,尤其重视历史文化特征,考虑了景观视廊及建筑物高度协调等,订定了原则性规范和发展限制。当中对于处于重要景观位置的分区,除了须遵守现有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引外,还进一步对建筑物的高度提出具体建议,从总体规划层面已作出规范以突显保护力度,维护“山、海、城”的滨海景观和山体自然景观,塑造独一无二的文化遗产及滨海文化城市形象。

技术报告详列各区城市设计指引

例如外港区-2建议将串联现有公用设施和旅游文化设施及景观资源,塑造滨海绿廊,构建“滨水历史旅游轴带”,突出海滨城市形象。南湾湖西侧建设政府设施,建筑物高度不超越西望洋山,维护西望洋山与濠镜景观视廊,结合嘉乐庇总督大桥东侧建设新商业区,与周边旅游娱乐区协同发展,进一步强化城市多核心功能布局。

又例如,北区为澳门半岛主要的居住区,人口密度较高,为优化区内公共设施布局。总体规划草案划分有北区-1、北区-2,规划分区指引提出会将主要土地使用划为居住区、公用设施区、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区,优化利用海岸线构建滨水长廊,以增加区内的公共开放空间,并加强社区至沿岸滨水空间、公园节点的连接性,藉以提升区内居民的生活素质。

《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草案咨询期至11月2日,特区政府欢迎公众踊跃参与发表意见及建议,相关资讯,已上载至土地工务运输局专题网页(https://www.dssopt.gov.mo/zh_HANT/master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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