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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揭发涉嫌非法留置选民证案件


廉政公署经近两个月的调查,揭发一宗有组织性的涉嫌非法留置选民证的案件。案中怀疑有人给付金钱或其他利益收集选民证,廉署经传讯多人协助调查后,其中18人列为嫌犯。案件今日(24日)移送检察院处理。 今年5月底,廉政公署接获投诉,谓有人以每张选民证澳门币500元作为利诱,向他人收集选民证,并意图影响选民在9月立法会选举的投票意向。廉署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人相约见面并交付选民证和金钱。经续后的扩大调查,廉署发现该收集选民证的案件为一有组织行为。一名活跃赌场姓萧男子怀疑以每张选民证承诺给付澳门币500元为报酬,组织多名人士协助收集选民证,并以此层层扩大收集范围。 调查中并发现,有人既收取利益交出自己的选民证,同时又作为中间人(俗称「桩脚」)向其他选民收集选民证。而桩脚多通过朋友关系作为收集途径,当中亦有同学关系、父母子女及同事关系等。 非法留置选民证和参与人士,最高判监5年;收取他人金钱而交出选民证者,最高判监3年;而有组织进行的,则可被判监5至12年。
廉政公署反贿选举报热线号码为661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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