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公布“关于工商业发展基金向非凡航空(澳门)有限公司发放借贷援助的调查报告”,行政长官贺一诚高度重视,并指示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调查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健全完善有关的制度和法规,确保公帑依法得到合理及妥善的使用。
“调查报告”指出,“工商基金”在批准非凡航空的贷款时,未严格要求文件的完整性及审查公司的偿还能力,欠缺对于还款保证的要求及监督。行政长官指示经济财政司司长,全面检讨“工商基金”贷款的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标准以及相应的监察机制;对于大额贷款或信贷担保申请的审批更要严格把关,明确要求有关的款项必须以具实质偿还能力的资产作担保,最大限度减低当出现偿还困难时政府款项所承受的风险。
此外,行政长官还要求全面检视“工商基金”所适用的法律规范,包括检讨完善现行的“工商基金”规章,以及“工商基金”负责的各类贷款或资助项目的专有法规,以法规的形式明确订定审批条件、监管机制、违规处罚等内容,做到审查监管有章可循。对于公共部门的借贷担保方式,应该从法规及制度层面加以完善。
对于“调查报告”所指出的“工商基金”存在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行政长官要求具有资助职能的各公共基金认真研究,严格审查资助的条件并加强后续的监督。作为公共行政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特区政府将会深入研究包括“工商基金”在内的公共基金的职能、架构、规章,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政府公帑能够用得其所。
“调查报告”认为负责审批、跟进和监督非凡航空贷款的公务员未能做到尽职尽责。行政长官要求各个公共部门的领导主管人员认真思考“调查报告”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在本职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在行使法律赋予的审批权限时,切实做到尽忠职守。特区政府在行政改革进程中,将会检讨和完善官员问责制度,要求被赋予公共资源管理及运用权限的公职人员做到权责相符,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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