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社会关注的流浪动物问题,市政署表示理解市民对流浪动物的关心和爱护。对于喂食流浪动物是否触犯《动物保护法》,经过进一步的法律分析,市政署认为爱护动物人士喂食流浪狗,不会因此成为饲主,不会根据《动物保护法》有关禁止遗弃动物的规定做出处罚。但是,基于安全及卫生考虑,希望市民避免喂食流浪动物。
市政署将透过宣传教育及执法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爱护动物、饲主义务及动物疫病防控等意识,倡导零弃养、不放养、尽早为动物绝育等观念,促进饲主责任制度的落实,希望从源头减少流浪动物的产生。今后将加强与动保团体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广以领养代替购买,推动社会爱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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