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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员任职资格课程开课


由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举办的为司法文员任职资格课程而设的特别考试的开考工作,已於2005年5月20日圆满结束。该课程招收100名学员,以填补法院司法文员职程第一职阶法院初级书记员及检察院司法文员职程第一职阶检察院初级书记员现有50个空缺及作为备聘人员,以填补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办事处及检察院办事处的第一职阶初级书记员之职位空缺。有关上述开考的最后评核名单经行政长官认可后,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公布。该任职资格课程於7月11日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正式开课。 司法文员任职资格课程的考试包括了知识试、履历审查、心理测验和专业面试四个阶段。课程分为理论与实践培训阶段及工作实务培训阶段,为期一年。理论与实践培训阶段为期六个月,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进行,培训目的在於让学员掌握担任法院及检察院司法文员职务所需的基本知识,学习大纲内容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治及司法组织”、“民法基础知识” 、“刑法基础知识”、“行政法基础知识”、“劳动法基础知识”、“民事诉讼基础知识”、“刑事诉讼基础知识”、“劳动诉讼基础知识”、“行政诉讼基础知识”、“诉讼费用、会计及出纳” 、“职业道德”、“接待技巧及公共关系”、“电脑技术”、“语言课程” 、“司法援助”、 “未成年人监护组织” 、“商法” 、“登记与公证” 、“刑事纪录”,并辅以讲座、辩论会及学习考察。工作实务培训阶段为期六个月,轮流於法院办事处及检察院进行,培训目的在於让学员熟习相关工作。 司法文员任职资格课程由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主办,得到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保安司司长办公室、警察总局、检察长办公室、行政暨公职局、法务局、身份证明局、法律改革办公室、澳门大学、理工学院及东方葡萄牙学会的全力协助。课程的教员包括相关专业领域的司法官、政府部门的领导及主管人员、法律人员、专业教师及技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