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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20号行政法规《司法警察局的组织及运作》及第36/2020号行政法规《司法警察局特别职程人员的招聘、甄选及培训》


经行政会完成讨论,今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了第35/2020号行政法规《司法警察局的组织及运作》及第36/2020号行政法规《司法警察局特别职程人员的招聘、甄选及培训》。

根据已通过并将于本年10月12日生效的第14/2020号法律《修改第5/2006号法律〈司法警察局〉》,明确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列入司法警察局的专属职权,为配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区政府重新制定《司法警察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使司法警察局能在维护国家安全、应对恐怖主义犯罪、网络犯罪工作上有完善的架构制度及作出更迅速的反应,提升整体执法效率。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重组组织架构。司法警察局将增设保安厅及其辖下部门──国家安全情报工作处、国家安全罪案调查处、国家安全行动支援处、国家安全事务综合处,并成立恐怖主义罪案预警及调查处、网络安全处,分别专责维护国家安全、反恐、维护网络安全等工作。此外,将撤销现有的行动支援处。

调整人员编制。因应司法警察局承担的职责及组织架构均有所扩大,将增设一名副局长,按新增部门而设立相应的主管职位,并调整司警局的人员编制。

另为配合已通过的第17/2020号法律《司法警察局特别职程制度》,持续提升司法警察局在刑事侦查、法理鉴证、现场勘查等方面工作的成效,特区政府重新制定《司法警察局特别职程人员的招聘、甄选及培训》行政法规。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为法证高级技术员、法证技术员两个新设特别职程订定典试委员会制度、录取考试的甄选方法、实习安排与学科设置、晋级课程等配套规定,确保法证工作人员具备履行职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修订刑事侦查人员职程与刑事技术辅导员职程的入职与晋级程序,尤其为刑事侦查人员职程中新增的督察长、刑事侦查主任职级的晋升开考订定相应的典试委员会制度,以及刑事侦查主任职级的晋升培训规定。同时,因应当前社会发展和犯罪形势,调整入职与晋升培训课程的学科,提升培训成效。

两行政法规将与第14/2020号法律、第17/2020号法律同于2020年10月1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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