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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暨公职局续办中、高级公务员基本培训课程(葡语班)


在本年五月中举行的第一班“中、高级公务员基本培训课程(葡语班) ”结束后,行政暨公职局与中国国家行政学院继续合办第二班课程。该课程是澳门特区政府其中一个重点培训项目。继2003及2004年完成了19班“中、高级公务员基本培训课程”(普通话班)后,将於本年开办3班葡语班。 课程对象为澳门特区以葡语为母语的中高级公务员,培训目的是透过安排学员赴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接受培训以及进行实地考察,使特区政府的中、高级公务员对中国的国情、经济发展及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与政府改革等方面,有较深入的认识,以及加深了解“一国两制”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班的学员早前已在澳门完成第一阶段的基本法研习班后,於7月3日至10日期间前往北京修读第二阶段。 参加是次培训课程共有29名来自21个不同部门的澳门特区政府的主要官员办公室顾问、领导及主管级人员。课程学员於今(22)日向代理行政长官陈丽敏辞行,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张翠玲主任代表接见。张翠玲主任与学员会面时表示,一直以来澳门特区政府十分重视对各级公务人员的培训,并对首班“中、高级公务员基本培训课程(葡语班) ”所取得的成效感到满意。她鼓励学员抓紧是次机会,努力学习,将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贡献澳门特区,并藉参加这次的培训,加强学员间的联系和友谊,强化团队精神。各学员感谢张翠玲主任的接见及鼓励,承诺会用心学习,善用特区政府的资源,力求学以致用,为特区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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