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接获佛得角驻澳门名誉领事馆通知: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旅行证持有人可免签证进入佛得角共和国,逗留时间不多於90日。上述安排自6月15日起生效。 基於对等原则,由即日起,佛得角共和国国民亦可免签证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时间不多於90日。 直至目前为止,共有65个国家或地区同意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6个国家给予特区旅行证免签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