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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补办实名登记之预付卡将于本年10月16日后被终止使用


根据2019年12月22日生效的第13/2019号法律《网络安全法》规定,对于该法生效日前已激活的预付卡,其用户须补办实名登记。倘未能于本年10月16日或之前补办实名登记,相关预付卡将被终止而无法再恢复服务。鉴于上述期限即将届满,邮电局再次提醒市民,及时向电信商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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