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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3“持续进修发展计划”首期本地项目审批结果公布


为鼓励和支持居民终身学习,教青局就本地机构举办的课程及证照考试特加设首次额外申请期(2020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并以“调整定位、严谨规范、电子监察、择优延续”的原则对相关的项目申请进行审批。

在本地持续教育课程及证照考试方面,本局收到共4,756项申请,经分析评审后,当中批准了2,738项持续教育课程及证照考试,其余的2,018个项目待机构补充完备的资料或进一步说明后再予审批。有关“计划”获批准的项目清单,已公布于教青局网页(https://www.dsej.gov.mo/pdac) 供居民查阅,而机构亦可于项目申请系统之“课程资料/开办申报及学员出席表”中查阅审批结果,有关的持续教育课程或证照考试应在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开始。

参与本地持续教育课程及证照考试的受益人须持澳门居民身份证到获纳入“计划”项目的机构报名,受益人须提供有效的本地手提电话号码,并接收由教青局发出的一次性验证码,方完成报读程序,而同一电话号码最多供2人使用;若未能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则无法报名,另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每次出席课程,受益人和导师均须以澳门居民身份证通过教青局的读卡机签到及签退。

教青局再次强调,各机构须严格遵守计划的相关规定,教青局亦已构建电子监察系统,并会持续实地巡查各机构的办学情况,全力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若居民发现参与“计划”的机构有任何违规情况,亦欢迎向教青局作出举报,“计划”电话:2842 5199、电邮:pdac@dsej.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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