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澳门居民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司法考试,自二零零五年起将在澳门设立考场,举行考试。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将於九月十七日及十八日举行。报考人士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或其他持有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中国公民;(二)持有内地、香港、澳门、台湾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详情请浏览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页www.legalinfo.gov.cn)。 有意报考人士须亲身前往法务局(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十九楼)办理有关手续,报名费为澳门币八百元,报考表格则可在报名地点索取,或从法务局网页www.dsaj.gov.mo下载。报名日期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至二十日(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报考人须出具下列任一身份证明文件及其经公证之复印本:(一)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特别行政区护照;(二)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及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证明。报考人还须提交下列任一学历证明文件及其复印本:(一)内地高等院校学历证书;(二)香港、澳门、台湾或外国高等院校证书及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出的认证书。另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於六月十一日及十二日在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设工作点,集中受理认证学历文件事宜。有关学历认证的事宜,报考人可向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查询(电话号码:713914,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405号中国法律大厦二十七楼)。 如有查询,可致电法务局9872333,或浏览法务局网页www.dsaj.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