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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调低所得补充税率


行政会今(3)日审议《修改所得补充税章程》法律草案,建议提高所得补充税免税额,修订徵税方式并全面调低税率。该草案将交立法会审议通过,建议由2004财政年度开始实施。 草案建议所得补充税免税额由现时20,000元提高至32,000元,可课税收益改为分六级徵税: 可课税收益(澳门元) /税率
0 ──32,000 /0%
32,001 ──65,000 /3%
65,001 ──100,000 /5%
100,001 ──200,000 /7%
200,001 ──300,000 /9%
300,000以上 /12% 新的徵税方式将令政府收入减少,若2003财政年度采用新税制, 30,000多名纳税人之中,约有10,000人免税,2,700 多人减税30%至50%,17,000多人减税超过50%,所得补充税总收入减少约1.28亿元。行政会发言人唐志坚指出,由於2004年经济好转,相信政府在这方面的收入不会大幅减少。 唐志坚表示,立法会去年通过修订职业税规章时,政府曾承诺会在今年检讨所得补充税章程。他相信草案通过后会为社会带来正面影响,亦可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务负担和经营成本。 此外,行政会审议了核准《无线电服务牌照费及罚款总表》行政法规,调低多类无线电服务收费,其中手提电话无线电频率使用牌照费由每年168元减至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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