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06学年大专助学金将於6月20日起接受申请,今年设有贷学金、奖学金、特别助学金及特殊助学金,其中贷学金名额共900名,较去年增加了40名,而奖学金名额则维持100名。 特别助学金是用以培养本澳缺乏的专业人才,本年的发放对象为升读语言治疗学位课程的学生,名额为3名。另外,为支持及鼓励本地机构为澳门培育中葡双语法律人才,今年的特殊助学金是给予已取得法学士学位的学生赴葡继续进修葡语课程,或给予赴葡修读以葡语为教学语言的法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名额为30名。 今年大专助学金於6月20日起至7月8日期间接受申请,申请者须於上述期间内将申请表及有关资料送交教育暨青年局(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为减省轮候时间,申请人可於6月13日起致电3972182预约办理申请手续的时间。就有关申请手续等事宜,将於6月3日分别於下午2时30分及3时45分在教育暨青年局一楼仲尼堂举行两场说明会,欢迎有意申请的人士参加。 入选名单将於8月22日至8月24日期间於教育暨青年局及网页公布,入选人必须在8月22日至8月26日期间,携同申请回条在公布处完成确认接受助学金之手续。结果公布后,入选或非入选的申请人如认为申请及评审过程中有违法或不当的情况,可在9月5日或之前就结果提出声明异议,声明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交到教育暨青年局,内容需详尽且真实。 有意申请的人士可於即日起到教育暨青年局或属下的青年中心索取章程及申请表格,有关资料亦可在教育暨青年局网页下载。如有任何查询可透过24小时热线电话400666或於办公时间内致电3972149或3972521查询。亦可透过电邮dase@dsej.gov.mo或教育暨青年局网页www.dsej.gov.mo获取更多讯息。 另外,正收取大专助学金的学生须在今年9月及10月期间,带备上学年全年成绩证明及新学年的在学证明,亲到或邮寄至教育暨青年局社会暨教育辅助处,以办理续期手续。 现阶段为方便学生办理大专助学金的续期手续,教育暨青年局正逐步优化有关的续期程序,以为市民提供更简便的服务。较早前,教育暨青年局已与澳门大学取得合作协议,所有助学金学生的续期文件将透过电子档形式取得,换言之,於2005/2006学年开始,澳门大学的受助学生可不须亲身前往教育暨青年局或邮寄任何文件办理续期,只须透过签署一份授权书予教育暨青年局代其办理即可。若有关受益人欲於新学年停止助学金,应於每年的10月15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教育暨青年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