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选民登记法》第廿三条第一款规定,2005年选民登记中止期由5月29日开始。有意参与第三届立法会选举或在9月25日立法会选举日行使投票权的自然人及法人,应最迟在明天(5月28日)晚上8时之前办理选民登记的手续。 明天,行政暨公职局设於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的选民登记接待柜台将如常办公,有意在第三届立法会选举前办理选民登记的自然人和法人可在上午9时至晚上8时(中午不休息)亲往该局办理手续。 已经向行政暨公职局递交了确认社会利益申请的团体的代表人,亦应最迟在明天晚上8时之前到行政暨公职局递交《法人选民登记申请书》。 流动选民登记站最后一次外勤服务 自四月份以来,流动选民登记站已先后49次在澳门各区为居民提供服务。今天,流动选民登记站将在台山新城市休憩区执行选民登记中止期前最后一次(第50次)外勤任务,北区居民可於下午二时至六时在台山新城市休憩区内的办理自然人选民登记。 以邮递或传真递交申请表者须知 公众如选择以邮递方式递交《自然人选民登记申请书》,请务必交到今天对外提供服务的邮政总局或邮政分局的柜台服务人员并避免投入任何邮筒或邮箱,以获取选民登记中止期前最后一日的邮戳,否则,应参照上述公共行政大楼或流动登记站的服务时间於今天之内亲身或由他人代为交表,以免逾期申请无法被处理。 公众如透过传真递交《自然人选民登记申请书》,请务必在晚上8时或以前传真到355681,以便申请获及时处理。 无论以任何形式提出申请,市民应最少提交身份证的影印本及填报清晰的常居所地址和联络电话。以传真递交申请表的市民,应在发出传真后致电9871704以确认申请被清楚接收。 如有查询,可致电该局热线电话:321333,或浏览选民登记的专题网页:www.informac.gov.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