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先后侦破3宗涉嫌伪造文件申请投资移民以取得居留资格的案件。
首宗案件的申请人早年乘其亲属在本澳购置住宅单位的机会,登记成为业主,并以业主身份向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申请临时居留许可。廉署经调查发现,该单位实际上由申请人亲属出资购买并居住,申请人以向亲属提供俗称“大授权”的授权书以确保对方权益,待申请人取得澳门永久居民身份后,其亲属便立即出售有关单位。
另一宗案件的申请人涉嫌早年虚假购买两个住宅单位,并向贸促局申请临时居留许可。廉署调查发现,该两个单位由始至终均是申请人的亲属所持有及居住,有关的买卖交易纯属虚假,在申请人取得澳门永久居民身份后,便把其中一个单位转回其亲属名下,另一个单位则由其亲属以“大授权”方式直接出售。
此外,廉署还揭发一名内地居民在申请购买不动产临时居留许可过程中,涉嫌透过提交虚假的学历文件,获批准取得澳门居留资格。廉署调查后发现,这名内地居民所递交的学历文件与事实不符,其既无在相关中学就读,更没有于该校毕业。
3宗案件的申请人涉嫌触犯《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驱逐出境的法律》规定的伪造文件罪,廉署已完成侦查并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