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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与香港将签署《关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


保安司司长张国华将於五月二十日率领澳门特区政府代表团前往香港,与香港特区政府签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 由港、澳两地政府委派的专家小组,自2002年开始对有关「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进行前期工作的规划和磋商,经过各有关部门及全体参与人士3年多的不断努力,最终一致达成共识,由两地政府共同制订了《安排》的正式文本。 当前,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是受到国际或区际实体之间广泛及极力推动的刑事和监狱政策,亦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合作项目。将一方被判刑人士送回原居地服刑,不仅有利於他们适应其生活环境,获得家人及社会的关怀,尽快改过自新,而且亦有利於他们重返社会。港澳两地签署的这项《安排》,正是为了顺应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 保安司司长张国华所率领的澳门代表团成员包括: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传发,澳门监狱狱长李锦昌,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沈颂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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